前些天,一位朋友和我聊起他在香港买的一套房子,他说:"习惯于国内思维的他,看到房产证上的产权期限写的是999年,有一种莫名兴奋的感觉。"据说香港半山的房子有些还是永久产权,估计在土地私有化的国家里,应该不会有房子产权多少年这一说。
从现有的法律、法规看,理论上国内买房子,买到的只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。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,但根据国家的规定,住宅用地的最长出让年限是70年,工业用地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,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。到了使用年限,国家原则上有可能将土地无偿收回,开个玩笑,如果真是这样还是租房好,不要对高房价抱怨了,"房价+70年+物业税[(?)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如果也能收此税,才真是中国特色]=世界最高",到那时,"现在买房的可追认'烈士'——最后房子还得还给国家"。不过,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,对于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重要的修改:"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。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。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,并给予补偿。"有人认为国内房产主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,没有土地的所有权,并且在70年使用期限到期的时候,是合同的终止,而非
"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"。有专家指出:虽然土地到期已经不是公民的"财产",但对于附着在土地上的建筑,依然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,国家在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,应该对业主拥有"所有权"的建筑进行必要的补偿,而不是"无偿取得"。也就是说房子70年后还是属于购房者的,但是如果继续住下去要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,问题是:土地出让金是多少?根据什么定价?是当时的市场价?还是其它什么价格?如果遇上国家征用土地、房子拆迁,历经70年风雨洗礼的"砖头"、"钢筋和水泥"可以换得国家多少补偿?
通常房子是需要一代人,在香港甚至是两代人奋斗才能得来的,千尺豪宅,100平方米的房子在香港就是豪宅,大多数香港人为房子,生活和工作的压力非常之大。但毕竟挣得的是有可能永远属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天地。孟子曰:"民事不可缓也。《诗》云:'昼尔于茅,宵尔索绹。亟其乘屋,其始播百谷。'民之为道也,有恒产者有恒心,无恒产者无恒心。苟无恒心,放僻邪侈,无不为已。及陷乎罪,然后从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为也?是故贤君必恭俭、礼下,取于民有制。阳虎曰:'为富不仁矣,为仁不富矣。'"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
[【译文】滕文公问孟子治理国家的事情。孟子说:"老百姓不能让他们懈怠懒惰。《诗经》上说:'白天割取茅草,晚上绞成绳索,赶紧修缮房屋,到时播种五谷。'人民有一个基本情况: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,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,没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,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。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,就会胡作非为,违法乱纪,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。等到他们犯了罪,然后加以惩罚,这等于陷害百姓。哪有仁爱的人坐朝,却做出陷害百姓的事呢?所以贤明的君主一定认真办事、节省费用、有礼貌地对待部下、尤其是征收赋税,要有一定的制度。阳虎(即阳货,鲁季氏家臣)曾经说过:'一心要发财致富,便不能仁爱了,要仁爱,便不能聚敛钱财。'"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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